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:
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
被执行人:王鹏
车牌号码:苏C9123N
车辆品牌:长安牌
车辆类型:小型轿车
注册日期:2018年3月10日
车辆颜色:白色
举报电话:15351626110、18251719198
第一个向本院提供准确线索,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上述车辆而执行到位金额的,将按照此次执行到位金额的10%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。
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
特别说明: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人员身份信息予以保密